(2014)广执字第213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9-06-27
案件名称
黄树明、农炳光相邻通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广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黄树明;农炳光
案由
相邻通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广执字第213号申请执行人黄树明,男,1964年10月11日生,云南省广南县人,壮族,农村居民,住广南县。被执行人农炳光,男,1962年12月1日生,云南省广南县人,壮族,农村居民,住广南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树明与被执行人农炳光相邻通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黄树明于2015年1月5日,以执行和解履行完毕为由,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广民二初字第10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余光武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书记员 梁桂华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