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189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5-22
案件名称
广州上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互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广州上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深圳互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189号原告广州上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娟,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嘉欣,女,汉族,系公司员工。被告深圳互动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厉昱良。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合伙企业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法定期间内不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减、缓、免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郭 奕 好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书 记 员 钟文灏(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