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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桐法民初字第286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1-26

案件名称

令狐世会诉陈雨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桐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梓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令狐世会,陈雨全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桐法民初字第286号原告令狐世会,女,汉族,1972年8月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茅石镇某村某组。被告陈雨全,男,汉族,1955年4月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新站镇某村某组。本院在审理原告令狐世会与被告陈雨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令狐世会于2015年1月19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令狐世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750元,由原告令狐世会负担。审判员  张海翔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书记员  邓小玲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