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桐法民初字第286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1-26
案件名称
令狐世会诉陈雨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桐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桐梓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令狐世会,陈雨全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桐法民初字第286号原告令狐世会,女,汉族,1972年8月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茅石镇某村某组。被告陈雨全,男,汉族,1955年4月生,贵州省桐梓县人,住桐梓县新站镇某村某组。本院在审理原告令狐世会与被告陈雨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令狐世会于2015年1月19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令狐世会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750元,由原告令狐世会负担。审判员 张海翔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书记员 邓小玲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