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孟法执字第33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李乐天申请执行李玉奇物权保护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孟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孟法执字第337号李乐天申请执行李玉奇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于2014年10月13日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2784.60元,执行费: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