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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晃刑初字第156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1-20

案件名称

姚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晃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晃刑初字第156号被告人姚某交通肇事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9日作出(2014)晃刑初字第15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三页第十四行“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错误;现更正为“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审 判 员  毛跃进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代理书记员  袁胜长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