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晃刑初字第156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1-20
案件名称
姚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晃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晃刑初字第156号被告人姚某交通肇事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9日作出(2014)晃刑初字第15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三页第十四行“新晃侗族自治县司法局”错误;现更正为“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审 判 员 毛跃进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代理书记员 袁胜长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