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丽民初字第233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3-26
案件名称
唐建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唐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丽民初字第233号原告唐建,男,汉族,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委托代理人刘国利,天津东昀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世明,天津东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80306158-7),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万隆太平洋大厦1、19、20层。代表人XX,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树琴,该公司职员。唐建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5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田培东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刘国利,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张树琴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3年6月5日,原告为其所有的牌照号为津MUE5**宝马牌小型客车在被告处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等险种,车辆损失险的赔偿限额分别为918900元,保险期限为2013年6月7日零时起至2014年6月6日二十四时止。2014年5月17日8时30分许,原告驾驶投保车辆沿东丽区东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津北公路时,遇田学利驾驶的津ANG09**捷达牌轿车沿津北公路由西向东驶来,原告的车辆前部与田学利的车辆右部接触,造成田学利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丽支队军粮城大队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原告的车辆经天津市东丽区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车辆损失为212658元,原告支付鉴证费10000元、拆解费24150元、施救费800元、车速检测费2000元。随后,原告的车辆进行了修理,实际支付修理费21万元。上述损失发生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赔偿原告损失的义务,故起诉要求被告按照50%的比例赔偿车辆损失104000元(已扣减对方车辆交强险应负担的2000元)、拆解费12075元、鉴证费5000元、车速检测费1000元、施救费400元,合计122475元。被告辩称,原告所述事实属实,对其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也无异议。对原告主张的施救费没有异议,并同意原告计算损失的方法。但提出评估单位评估的车辆损失过高、实际发生的修理费也过高,应以被告评估的车辆损失125436元为准;拆解费、鉴证费、车速检测费、受理费不属于赔偿范围。本院认为,被告对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没有异议,对原告主张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履行各自义务。原告的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告应及时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被告提出原告的车辆损失评估的数额以及修理费的数额过高,要求以被告评估的损失数额为准的意见,因原告车辆的损失是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认的,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违反评估程序、遗漏定价因素等情形而扩大了损失数额,故本院对被告的意见不予采纳。被告认为拆解费、鉴证费、车速检测费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意见,因上述费用是为了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告负担,本院亦不予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唐建车辆损失104000元。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唐建拆解费12075元、鉴证费5000元、车速检测费1000元、施救费400元,合计1847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94.5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逾期不缴纳,视为放弃上诉权),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页无正文)审判员 田培东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书记员 杨 娜本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负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