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蚌行他字第00002号

裁判日期: 2015-01-19

公开日期: 2015-07-21

案件名称

徐从海与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政府请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其他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蚌埠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蚌行他字第00002号原告徐从海诉被告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政府请求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本院依法受理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