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法执通字第95号
裁判日期: 2015-01-18
公开日期: 2015-12-19
案件名称
马准成与李群方借款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武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武陟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武法执通字第95号李群方:本院已立案执行马准成与你借款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于2015年2月10日前,按照(2015)证执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全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