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民初字第1574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5-10-10
案件名称
张建新与韩金臣、于青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新民初字第1574号本院在2014年10月13日对原告张建新与被告韩金臣、被告于青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做出的(2014)新民初字第157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裁定如下:将(2014)新民初字第1514-1号民事裁定书和(2014)新民初字第1514号民事判决书更正为(2014)新民初字第1574-1号民事裁定书和(2014)新民初字第1574号民事判决书。审 判 长 孙宝哲代理审判员 卢清江人民陪审员 宋琳琳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 记 员 赵 园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