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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封民初字第00119-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穆建华与高家宾、邢保臣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封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封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穆建华,高家宾,邢保臣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封民初字第00119-1号原告穆建华,农民。被告高家宾,农民。被告邢保臣,农民。2015年01月07日,本院受理原告穆建华诉被告高家宾及邢保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冯立军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本案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冯立军二0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振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