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封民初字第00119-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穆建华与高家宾、邢保臣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封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封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穆建华,高家宾,邢保臣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封民初字第00119-1号原告穆建华,农民。被告高家宾,农民。被告邢保臣,农民。2015年01月07日,本院受理原告穆建华诉被告高家宾及邢保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冯立军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本案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冯立军二0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振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