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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双流民初字第919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5-02-03

案件名称

王正泰与龙小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双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正泰,龙小纹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双流民初字第919号原告王正泰,男,1942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双流县。被告龙小纹,女,1948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双流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正泰与被告龙小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现因原告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诉讼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卫国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卿 新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