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7执恢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恢1号(龙爱花、葛芝永、葛小华、谢福光与易剑平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恢1号龙爱花、葛芝永、葛小华、谢福光易剑平:龙爱花、葛芝永、葛小华、谢福光与易剑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龙爱花、葛芝永、葛小华、谢福光的申请,依据绥宁县人民法院(2002)绥民初字第8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1月14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文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彭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