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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27执恢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恢1号(龙爱花、葛芝永、葛小华、谢福光与易剑平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恢1号龙爱花、葛芝永、葛小华、谢福光易剑平:龙爱花、葛芝永、葛小华、谢福光与易剑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龙爱花、葛芝永、葛小华、谢福光的申请,依据绥宁县人民法院(2002)绥民初字第8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1月14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文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彭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