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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惠民初字第4706-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5-03-02

案件名称

王清金与王国兴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补正裁定书

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惠民初字第4706-1号本院2014年9月28日对原告王清金与被告王国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惠民初字第470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民事判决书首页正文第1行“被告王清金”应更正为“原告王清金”。代理审判员  陈玲玲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李玲玲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