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惠民初字第4706-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5-03-02
案件名称
王清金与王国兴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补正裁定书
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惠民初字第4706-1号本院2014年9月28日对原告王清金与被告王国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惠民初字第470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民事判决书首页正文第1行“被告王清金”应更正为“原告王清金”。代理审判员 陈玲玲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李玲玲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