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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执字第503号

裁判日期: 2015-01-14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王宝生与德州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皮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南皮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503号申请执行人:王宝生被执行人:德州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10月24日申请执行的(2014)南民初字第976号民事判决书,王宝生申请执行德州市顺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5年1月14日结案,结案方式为执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 钟 亮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王素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