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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执字第0283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黄建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283号申请执行人黄建明。被执行人陈文新。申请执行人黄建明与被执行人陈文新车辆买卖规费纠纷一案,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于2000年12月7日做出的(2000)武民初字第4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5)南执字第028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执行员  郭继海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建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