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字第0283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黄建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0283号申请执行人黄建明。被执行人陈文新。申请执行人黄建明与被执行人陈文新车辆买卖规费纠纷一案,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于2000年12月7日做出的(2000)武民初字第4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1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5)南执字第0283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执行员 郭继海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建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