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石民终字第62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1-21
案件名称
上诉人俞海霞、党占山与被上诉人金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石民终字第627号本院对上诉人俞海霞、党占山与被上诉人金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石民终字第627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4页“第一百七十一条”更正为“第一百七十条”。审 判 长 王绍军审 判 员 周虎林代理审判员 庞万龙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 记 员 王 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