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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石民终字第62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1-21

案件名称

上诉人俞海霞、党占山与被上诉人金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石民终字第627号本院对上诉人俞海霞、党占山与被上诉人金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石民终字第627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4页“第一百七十一条”更正为“第一百七十条”。审 判 长  王绍军审 判 员  周虎林代理审判员  庞万龙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 记 员  王 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