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古民一初字第00535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2-10
案件名称
杨※※诉杨※赡养费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锦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杨※
案由
赡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古民一初字第00535号原告杨※※,男,20※※年※月※日死亡。被告杨※,女,19※※年※※月※日出生,满族,住锦州市※※区※※街※段※※号,身份证号码21078219※※※※※※※※※※。本院在审理原告杨※※与被告杨※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于20※※年※月※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四)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判员 岳 莉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记员 卜文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