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井民初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8-06-27
案件名称
原告侯金明诉被告高德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井冈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井民初字第14号本院2015年1月13日对原告侯金明与被告高德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井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5)井民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六段第5行的“但原告候金明未追究赖克剑的担保责任”应为“但原告侯金明未追究赖克剑的担保责任”。审判员 刘杜秀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记员 黄晓逸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