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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东中法刑一初字第36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6-01-25

案件名称

周迎春,叶阳,龚浩,叶加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迎春,叶阳,龚某,叶某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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