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中法刑一初字第36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6-01-25
案件名称
周迎春,叶阳,龚浩,叶加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迎春,叶阳,龚某,叶某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