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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蔡甸执字第00050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3-16

案件名称

白璐、迟美玉子、邵爱敏与魏世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鄂蔡甸执字第00050号白璐、迟美玉子、邵爱敏:魏世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白璐、迟美玉子、邵爱敏与被执行人魏世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4)鄂蔡甸奓重字第0000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白璐、迟美玉子、邵爱敏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4年12月29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魏世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公司已履行完全部义务。故该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元月十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