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未执字第02490-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3-27
案件名称
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与西安正尚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西安正尚国际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未执字第02490-1号申请执行人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西安正尚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正尚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未民初字第03111号民事判决,于2014年11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491589.5元。执行中,本院已执行回该案件款,并向申请执行人发还,案件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未民初字第03111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李国强执行员 方 圆执行员 龚四华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记员 纪佩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