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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黔义刑初字第54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2-26

案件名称

被告人张天洪、李明明、谢某某、钱某某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兴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兴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天洪,李明明,谢某某,钱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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