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黔义刑初字第54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2-26
案件名称
被告人张天洪、李明明、谢某某、钱某某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兴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兴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天洪,李明明,谢某某,钱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