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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唐刑终字第8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11-03

案件名称

冯某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唐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冯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唐刑终字第87号原公诉机关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冯某,唐山市百货大楼集团北新道八方店员工。2014年4月28日,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9日经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王立东,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理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冯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4年12月12日作出(2014)北刑初字第304号刑事判决。冯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认定:2014年2月28日1时许,被告人冯某酒后来到唐山市路北区龙泉北里202楼4门门口附近,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与其有矛盾的被害人蔻丹停放在此处的车牌号为冀B×××××雪佛兰赛欧轿车车身划了一圈,四个轮胎扎破。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9576元。随后,被告人冯某又无故将停放在旁边的被害人崔某的车牌号为冀B×××××红色路虎神行者越野轿车车身划坏,两个后轮胎扎破,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55036元;将停放在旁边的被害人孙某的车牌号为冀B×××××现代悦动牌轿车的左后轮胎扎破,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513元;将停放在旁边的被害人芦富的车牌号为冀B×××××五菱之光牌面包车左后轮胎扎破,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232元。上述三辆汽车总损失价值人民币55781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冯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扣押的作案工具刀子等物证;被告人冯某的户籍证明等书证;被害人蔻丹、崔某、孙某、芦富的陈述;被告人冯某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冯某无故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冯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理据不足,不予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经查与事实不符,不予采信。被告人冯某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冯某自愿认罪并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冯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宣判后,冯某上诉主要提出其只有毁坏财物的一个行为,应当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个罪名,一审认定其又构成寻衅滋事罪错误,导致其量刑过重。其辩护人亦提出相同的辩护意见。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一审判决所据证据经查收集合法,并经庭审举证、质证,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认定原审被告人冯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关于上诉人冯某提出的一审法院认定其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两个罪名错误,且导致其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经查,冯某将与其有矛盾的蔻丹的车毁坏之后又无故对其它三辆车辆任意毁坏,其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数罪并罚,故冯某及其辩护人所提其应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一罪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冯某及其辩护人所提一审对上诉人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一审法院在量刑时已充分考虑到上诉人冯某自愿认罪并已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的具体情节,依法进行了从轻处罚,故原审法院根据冯某的具体犯罪情节对其判处相应的刑罚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刘长军代理审判员  曹留柱代理审判员  王振峰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 记 员  赵亚敏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