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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武穴诉执初字第0012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吕文仪与田楚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武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鄂武穴诉执初字第00121号田楚斌:吕文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20日作出的(2014)鄂武穴民初字第0155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田楚斌于2015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1月6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时履行下列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田楚斌支付欠款4000元;二、向申请执行人田楚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三、负担案件受理费12.5元,申请执行费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