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渭城民初字第01560号
裁判日期: 2015-01-13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代某某诉被告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咸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代某某,常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
全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渭城民初字第01560号原告代某某,男,汉族。被告常某,男,汉族。原告代某某诉被告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代某某及被告常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代某某诉称,常某因做生意所需于2013年3月17日向原告借款60000元,约定归还期限为一年,并出具借条,现还款期限已过,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予归还借款,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60000元,并支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代某某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被告书写借条。欲证明被告借原告60000元,约定一年期限归还的事实。被告常某辩称,原告所诉的60000元不是原告借给被告的钱。2012年5月被告在山西承包了挖土方的工程,当时要运输土方,原告向发包方交了60000元首付款,每辆30000元,原告在发包方按揭分期付款购买两辆拉土车,后来原告在经营中亏损,还不上贷款,被发包方将两辆拉土车收回。被告考虑和原告是同学关系,出于人情答应给原告把60000元补上,2013年3月原告说先给他打个借条,好给家里人交代,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给原告打了一张借条,被告实际并未借原告的钱,不应偿还。被告常某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证据。本案在庭审中,就原告提交的证据,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质证,并对证据的效力审查认定如下:原告提交的证据借条,质证时,被告承认借条是其本人所写,但借钱不是事实。合议庭经评议认为,原告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本案有关联性,被告无相关证据支持没有借款,故合议庭对原告的证据予以采信。本院根据原、被告一致认可的事实和本院认为有效的证据查明以下事实:常某于2013年3月17日向代某某借款60000元,约定归还期限为一年,并出具借条。还款期限到期后,常某未归还代某某60000元。代某某于2014年10月28日向本院起诉,要求常某支付代某某借款60000元,并支付利息。经本院调解无效。本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常某未按借款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属违约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60000元,应予支持;双方对借款利息没有约定,原告要求被告从借款之日承担利息,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但被告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常某辩称实际并未借代某某的60000元,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常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代某某借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3月18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常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段存禄人民陪审员 李亚莉人民陪审员 李 萍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书 记 员 戴 倩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