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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龙泉民特字第13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廖清英要求宣告黄仁才死亡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龙泉民特字第13号申请人:廖清英。申请人廖清英要求宣告黄仁才死亡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经审理终结。申请人廖清英称:申请人廖清英与被申请人黄仁才系母子关系,黄仁才于1983年2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经查,黄仁才,系申请人儿子。经公安机关证实,其下落不明已达30年。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4年1月9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出寻找黄仁才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一年,现已届满,黄仁才仍然下落不明。本院认为,被申请人黄仁才下落不明已达30年之久,经多方查找仍不知其音讯,宣告其死亡的条件已成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宣告黄仁才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陈明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饶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