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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涡民一初字第0155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李玉侠诉丁学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涡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玉侠,丁学春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涡民一初字第01551号原告李玉侠,女,1959年1月16日出生。被告丁学春,男,1969年2月5日出生。原告李玉侠诉被告丁学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肖永建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王 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