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涡民一初字第0155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李玉侠诉丁学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涡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玉侠,丁学春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涡民一初字第01551号原告李玉侠,女,1959年1月16日出生。被告丁学春,男,1969年2月5日出生。原告李玉侠诉被告丁学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肖永建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王 梅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