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道法刑初字第262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1-29
案件名称
(2014)道法刑初字第262号雷某开设赌场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道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雷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道法刑初字第262号公诉机��道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雷某,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11月30日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抓获,2013年12月7日被道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12月17日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2月15日经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道县人民检察院以道检公诉刑诉(2014)2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雷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2015年1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道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屈伯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雷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道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份以来,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人李某新(基本情况不明)等人在道县县城的一些宾馆、超市、修理店等固定场所放置电子游戏赌博机,并付给店主每月300元的租金,另加赌博机赢利的5%提成,另提供游戏币,每个币卖1元,代表10分,通过投币押币的方式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胡某杰、胡某昌、王某、胡某金、谭某武、黄某芳、骆某某(上述人员因本案均因判刑)及被告人雷某等人在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的情况下,接受他人雇用,为赌场从事管理活动。其中被告人雷某在赌场中参与股份并负责维护赌场秩序及处理赌场对外协调工作。被告人雷某于2013年11月30日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雷某的供述及辩解、证人证言、辩论笔录、户籍证明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雷某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并提出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雷某系主犯的公诉意见,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被告人依法判处。被告人雷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未提出异议。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一致。另查���,2013年12月7日被告人雷某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抓获。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供述及辩解,被告人雷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审理过程中亦未提出异议。证人证言,证人黄某芳、胡某金、胡某昌均证实自己与雷某一起开设赌场等有关情况。本院刑事判决书,证实同案犯胡某杰、胡某昌、王某、胡某金、谭某武、黄某芳、骆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事实。辨认笔录,证人谭某武对雷某进行辨认的经过。到案经过,证实雷某到案的经过。户籍证明,证明雷某的基本情况。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能互相印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雷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获取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雷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雷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庭审中被告人雷某认罪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本院委托司法机关对被告人雷某进行调查评估,其所在社区愿意配合和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对其实行监管和帮扶,故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雷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送德人民陪审员 程定顺人民陪审员 沈建嫒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代理书记员 卜文军附:刑法相关条文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