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和刑初字第16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2-05

案件名称

镡××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镡××

案由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第五条第一款

全文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和刑初字第16号公诉机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镡××,无职业,曾于2014年5月22日因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十五天。因本案于2014年6月5日被取保候审。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津和检公诉刑诉(2014)4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镡××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5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郭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镡××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5月22日11时许,民警在对被告人镡××的租住地本市南开区北城街艺术公寓A座815室进行检查时,查获被告人镡××藏匿于此的枪形物一支,弹形物十八枚,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镡××抓获。经鉴定,上述枪形物为枪支,其中五枚弹形物为改制枪弹。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上述事实,被告人镡××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岳××的证言,证实2014年5月22日其在镡××租住的南开区北城街艺术公寓A座815室,看见民警从该房间内查出镡××的一个黑色手提包,包内有一支手枪,是金属的,约20公分长,及多枚弹形物的情况;有证人刘××的证言,证实于2014年5月21日将北城街艺术公寓A座815室出租给镡××的情节;有枪支、弹药鉴定书,证实被告人镡××持有的枪形物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弹形物中有五枚为改制枪弹;有案件来源和抓获经过、检查笔录、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镡××因涉嫌寻衅滋事案,于2014年5月22日将镡××从北城街艺术公寓A座815室租房处传唤至公安机关。并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在镡××的挎包内处查获一支仿制的六四式手枪及弹夹,弹夹内有十八枚子弹。2014年5月28日对镡××以非法持有枪支立案侦查,并经查寻衅滋事案件不构成刑事处罚;有现场示意图,枪支及子弹照片、扣押物品清单、户籍材料、被告人镡××的口供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镡××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惩处。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镡××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收缴枪支一支及子弹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判员 陈 媛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刘莎娜附:本裁判文书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具有下来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的: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