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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沧刑终字第34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8-07

案件名称

马新平故意毁坏财物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沧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沧刑终字第347号原公诉机关河北省青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新平,绰号:三马子。2007年2月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经青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12年8月28日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青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3年2月7日被青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经青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14年4月21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青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青县看守所。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北省青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马新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于2014年10月22日作出(2014)青刑初字第14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马新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马新平,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11年12月6日16时许,李玉山(已判刑)纠集被告人马新平、徐海明、刘智信、陈红文(以上三人已判刑)等人故意毁坏陈某停放在青县马厂镇沧州广源达建筑材料公司院内的丰田皇冠轿车(车牌号为:冀J×××××),经鉴定,该车损失价值为69970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马新平的庭审及侦查机关的供述;被害人陈某的陈述;同案犯徐海明、李玉山、刘智信的供述;证人孙某、张某、苗某、刘某的证言;辨认笔录、辨认照片、价格鉴证结论书;青县公安局清州刑警队出具的证明;青县人民法院(2007)青刑初字第11号刑事判决书、(2014)青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2012)青刑初字第82号刑事判决书等证据。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新平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财产损失价值69970元,系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被告人马新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新平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应认定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新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马新平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马新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审被告人马新平上诉提出,其有从犯、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原判量刑偏重,请求从轻或减轻处罚。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本院对经一审法院开庭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确认。关于上诉人马新平提出的原判量刑偏重的上诉意见。经查,原判依法认定原审被告人马新平有累犯、从犯、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判处马新平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不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偏重。故马新平的上诉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本院认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新平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财产损失价值69970元,系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马新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马新平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应认定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马新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马新平的关于原判量刑偏重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故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根据马新平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2014)青刑初字第141号刑事判决,即被告人马新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马新平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4年4月21日至2016年5月9日止。)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左书元代理审判员  李 莉代理审判员  赵长波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 记 员  张 杰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