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会民一初字第463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3-03
案件名称
杨秀凤与湖南怀化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分公司、梁恩锡、会同县恒友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刘绍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会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会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秀凤,湖南怀化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分公司,梁恩锡,会同县恒友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刘绍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同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3月)》:第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