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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怀中行初字第70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2-12

案件名称

张自清诉洪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4)怀中行初字第70号原告张自清诉被告洪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可以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洪江人民法院审理。审 判 长  尹卫红代理审判员  孙卫晓人民陪审员  陈方长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代理书记员  杨世新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