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怀中行初字第70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2-12
案件名称
张自清诉洪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4)怀中行初字第70号原告张自清诉被告洪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案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可以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洪江人民法院审理。审 判 长 尹卫红代理审判员 孙卫晓人民陪审员 陈方长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代理书记员 杨世新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