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呼民知初字第87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3-12
案件名称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被告内蒙古金天国际音乐汇娱乐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呼民知初字第87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法定代表人王化鹏,该单位总干事。委托代理人郑欣,内蒙古仁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内蒙古金天国际音乐汇娱乐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与丰州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杨兴中,该公司经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诉被告内蒙古金天国际音乐汇娱乐有限公司(简称金天国际)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2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10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音集协委托代理人郑欣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金天国际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音集协诉称,原告分别与北京易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版权公司签订了MTV音乐电视作品的《音乐著作权授权合同》,授权原告在中国大陆地区得以自己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作品的放映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专有权利,同时授权原告可以以自己名义向侵犯上述权利的第三方提起诉讼。被告在其经营的KTV场所,未取得原告的授权同意,也未取得上述权利人的任何许可或授权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权利人拥有知识产权的MTV音乐电视作品554首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被告营利性使用上述作品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及MTV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人对该作品依法享有的放映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版权局2006年1号公告,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使用费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收取,原告及权利人多次与被告协商依法缴纳使用费事宜,被告始终未依法缴纳,一直在侵权播放权利人的作品。为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一、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从其经营场所的卡拉OK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21,600元;三、被告支付原告因维权所支付的公证费800元;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金天国际未答辩。经审理查明:1、根据原告提交的由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监制的出版物《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三辑)》光盘,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出品的《擦肩而过》、《最炫民族风》、《开门大吉流行金曲榜1》《开门大吉流行金曲榜2》光盘,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的《爱的奉献》光盘,记载,《绽放》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曹操》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自由舞蹈》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撑伞》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寂寞说分手》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想像》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又见茉莉花》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醒了》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我就是这样》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白发亲娘》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变脸》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日出》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光芒》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爱你的日子》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中国唱片广州公司;《新世纪》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一万个理由》等音乐电视作品,其权利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2008年9月2日,中国唱片总公司与原告音著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中国唱片总公司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从事卡拉ok厅的放映权、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至期满前60天中国唱片总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照此办理;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中国唱片总公司于2008年9月2日签字,音集协于2008年9月3日签字,该合同于2008年9月3日生效。2010年11月8日,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和今后将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之放映权、出租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至期满前60天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2010年11月8日生效。2010年11月11日,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现有和今后将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之放映权、复制权和广播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2010年11月11日生效。2010年4月8日,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有和今后将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之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8日签字,音集协于2010年4月12日签字,该合同于2010年4月12日生效。2009年12月16日,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现有和今后将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之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和广播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2009年12月16日生效。2009年6月29日,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和今后将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之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2009年6月29日生效。2008年9月11日,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现有和今后将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之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2008年9月11日生效。2011年7月4日,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和今后将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之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2011年7月4日生效。2008年9月5日,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现有和今后将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之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2008年9月5日生效。2008年8月13日,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于2008年8月13日生效。2008年8月19日,中国唱片广州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中国唱片广州公司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中国唱片广州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中国唱片广州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中国唱片广州公司于2008年8月19日签字,音集协于2008年8月21日签字,该合同于2008年8月21日生效。2008年7月24日,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将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签字,音集协于2008年7月24日签字,该合同于2008年7月28日生效。2009年3月25日,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5日签字,音集协于2009年3月25日签字,该合同于2009年3月25日生效。2010年7月1日,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日签字,音集协于2010年7月28日签字,该合同于2010年7月28日生效。2010年9月8日,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8日签字,音集协于2010年9月8日签字,该合同于2010年9月8日生效。2010年10月18日,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签字,音集协于2010年10月18日签字,该合同于2010年10月18日生效。2010年5月17日,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约定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签字,音集协于2010年5月17日签字,该合同于2010年5月17日生效。2008年10月9日,刘媛媛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刘媛媛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刘媛媛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刘媛媛于2008年10月9日签字,音集协于2008年10月9日签字,该合同于2008年10月9日生效。2009年8月22日,北京乐扑盛世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北京乐扑盛世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乐扑盛世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北京乐扑盛世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日签字,音集协于2009年8月22日签字,该合同于2009年8月22日生效。2009年3月9日,上海音像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上海音像有限公司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上海音像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上海音像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4日签字,音集协于2009年3月9日签字,该合同于2009年3月9日生效。2012年11月26日,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于2012年11月26日签字,该合同于2012年11月26日生效。2008年9月18日,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原告音集协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现有和今后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和复制权授权音集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音集协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并约定合同的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60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有权通过书面形式终止合同,但应在音集协收到其书面通知30日后生效;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15日签字,音集协于2008年9月18日签字,该合同于2008年9月18日生效。以上合同已由北京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2013)京东方内民证字第3256号、3257号、3260号、3263号、3255号、3262号、3270号、3275号、3261号、3259号、3266号、3267号、3268号、3271号、3264号、3272号、3258号、3269号、3274号、3265号、3276号、3273号《公证书》证明与原件相符。2、2014年7月,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郑欣前往呼和浩特市仲泰公证处,申请对呼和浩特市娱乐场所在其KTV的经营中擅自使用、放映和播放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录影)作品的情况进行保全证据。2014年7月25日,在公证员武海英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史国辉、斯日古楞、苏丽娟的监督下,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郑欣前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竹园小区商业B座金天国际音乐汇301房间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进行消费。公证员对用于取证的摄像机的硬盘内存状况进行了清洁度确认。随后,郑欣在包房内安置的歌曲点播机上操作点播了涉案554首歌曲。公证处工作人员操作摄像机对上述歌曲的播放画面内容进行了摄像。公证员武海英与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此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并将摄像取得的视频拷贝至公证处的计算机内,刻录为光盘。2014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仲泰公证处作出(2014)呼仲证内字第3213号公证书,记载了上述过程。该公证书同时附有该营业场所的收据1张(复印件),总金额为780元。经比对,公证书记载的554首MV音乐电视作品的演绎者、词曲作者、音乐旋律、音色音质、演唱内容、背景画面与原告诉请且与提交的出版物中的音乐电视作品一致的歌曲有252首(歌曲清单见附件)。3、原告提供公证费发票,证明其为本案公证支出费用人民币800元。4、被告金天国际的成立日期为2010年12月9日以上事实有经过当庭举证、质证的公证书、公证费发票、工商公示信息系统查询单在案佐证。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本案原告音集协是经批准依法成立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并取得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的授权,其授权范围为放映权和复制权,该授权尚无相反证据证明其已经失效或者音集协已经将相关权利转让或者独家许可给他人,故在含有授权内容的合同有效期内,音集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管理上述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许可使用作品、收取使用费、提起诉讼等。因此音集协在本案中以自己的名义在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授权的范围内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在其经营的KTV包房设置了卡拉OK点播机,其中已经预置了相关的曲目,消费者只需在点播机上自行操作,即可通过包房内的电视屏幕播放其选定的曲目。显然,被告的这种行为系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音乐电视作品进行营利的行为,行使了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放映权。综上所述,本案原告音集协作为音乐电视作品集体管理组织,基于著作权人授予的放映权和复制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于法有据,证据充分。被告提供涉案曲目的点播服务未经相关著作权人的授权,也未支付报酬,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放映权,应向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原告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由于本案原告没有提供著作权人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及被告因侵权所得利益的证据,本院依法适用法定赔偿。综合考虑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类型、发行时间、传播范围及被告的侵权情节、对被告侵权歌曲的比对结果等因素,本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0元。原告为进行公证取证支出的费用800元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原告音集协要求被告金天国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支付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等请求合理有据,应予支持,前述经济损失的数额,应以本院酌定的数额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内蒙古金天国际音乐汇娱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KTV曲库中的涉案252首音乐电视作品(歌曲清单见附件);二、被告内蒙古金天国际音乐汇娱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80,000元;三、被告内蒙古金天国际音乐汇娱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800元;四、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3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927元,被告内蒙古金天国际音乐汇娱乐有限公司负担3,70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冯蒙艺审 判 员 何玉山代理审判员 王海莹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 记 员 齐 乐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像、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第四十八条第一项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附:歌曲清单歌曲名称歌手权利人1全是爱凤凰传奇孔雀廊2桂林美凤凰传奇孔雀廊3月亮之上凤凰传奇孔雀廊4一代天娇凤凰传奇孔雀廊5吉祥如意凤凰传奇孔雀廊6相约北京凤凰传奇孔雀廊7康定情缘凤凰传奇孔雀廊8策马奔腾凤凰传奇孔雀廊9荷塘月色凤凰传奇孔雀廊10郎的诱惑凤凰传奇孔雀廊11等爱的玫瑰凤凰传奇孔雀廊12最炫民族风凤凰传奇孔雀廊13我从草原来凤凰传奇孔雀廊14中国我爱你凤凰传奇孔雀廊15我和草原有个约定凤凰传奇孔雀廊16X林俊杰海蝶17西界林俊杰海蝶18杀手林俊杰海蝶19曹操林俊杰海蝶20江南林俊杰海蝶21害怕林俊杰海蝶22精灵林俊杰海蝶23距离林俊杰海蝶24加油林俊杰海蝶25原来林俊杰海蝶26天使心林俊杰海蝶27美人鱼林俊杰海蝶28波间带林俊杰海蝶29进化论林俊杰/蔡卓妍海蝶30木乃伊林俊杰海蝶31醉赤壁林俊杰海蝶32子弹列车林俊杰海蝶33只对你说林俊杰海蝶34熟能生巧林俊杰海蝶35不死之身林俊杰海蝶36相信无限林俊杰海蝶37突然累了林俊杰海蝶38豆浆油条林俊杰海蝶39无尽的思念林俊杰海蝶40一千年以后林俊杰海蝶41莎士比亚的天份林俊杰海蝶42编号89757林俊杰海蝶43不潮不用花钱林俊杰海蝶44第几个100天林俊杰海蝶45妈妈的娜鲁娃林俊杰海蝶46NotThatShe'sGone林俊杰海蝶47大男人‧小女孩林俊杰海蝶48BABYBABY林俊杰海蝶49我还想她林俊杰海蝶50完美新世界林俊杰海蝶51期待你的爱林俊杰/金莎海蝶52爱情YOGURT林俊杰海蝶53如梦令韩庚乐华圆娱54委屈金莎海蝶55笨蛋金莎海蝶56空气金莎海蝶57换季金莎海蝶58停电金莎海蝶59这种爱金莎海蝶60相思垢金莎海蝶61平行线金莎海蝶62雪绒花金莎海蝶63我的超人金莎海蝶64不可思议金莎海蝶65星月神话金莎海蝶66第三滴眼泪金莎海蝶67最后一个夏天金莎海蝶68被风吹过的夏天金莎海蝶69背影满江易柏文化70最爱满江易柏文化71四舍五入满江易柏文化72天黑阿杜海蝶73离别阿杜海蝶74惩罚阿杜海蝶75放手阿杜海蝶76幻想阿杜海蝶77撕夜阿杜海蝶78恩赐阿杜海蝶79相容阿杜海蝶80雨衣阿杜海蝶81哈啰阿杜海蝶82退让阿杜海蝶83小说阿杜海蝶84下雪阿杜海蝶85认真阿杜海蝶86新家阿杜海蝶87人狼阿杜海蝶88差一点阿杜海蝶89爱上谁阿杜海蝶90你很好阿杜海蝶91坚持到底阿杜海蝶92死心彻底阿杜海蝶93无能为力阿杜海蝶94一首情歌阿杜海蝶95一个人住阿杜海蝶96还你自由阿杜海蝶97无法阻挡阿杜海蝶98天涯海角阿杜海蝶99祝你快乐阿杜海蝶100不让你走阿杜海蝶101听见牛在哭阿杜海蝶102爱字怎么写阿杜海蝶103有你才完整阿杜海蝶104没什么好怕阿杜海蝶105天天看到你阿杜海蝶106他一定很爱你阿杜海蝶107一天天一点点阿杜海蝶108你就像个小孩阿杜海蝶109爱你比我重要阿杜海蝶110下次如果离开你阿杜海蝶111下雨的时候会想你阿杜海蝶112我在你的爱情之外阿杜海蝶113Andy阿杜海蝶114围城张靓颖华谊115画心张靓颖华谊116梦想张靓颖华谊117天下无双张靓颖华谊118我走以后张靓颖华谊119花开的声音张靓颖华谊120孩子的眼睛张靓颖华谊121如果爱下去张靓颖华谊122这该死的爱张靓颖华谊123我们说好的张靓颖华谊124G大调的悲伤张靓颖华谊125我的音乐让我说张靓颖华谊126想你,零点零一分张靓颖华谊127DearJane张靓颖华谊128DreamParty张靓颖华谊129雪韩红麒麟童130飘韩红麒麟童131醒了韩红麒麟童132穿行韩红麒麟童133相爱韩红麒麟童134原野韩红麒麟童135天空韩红麒麟童136家乡韩红麒麟童137情人韩红麒麟童138天亮了韩红麒麟童139那片海韩红麒麟童140那个冬季韩红麒麟童141青藏高原韩红麒麟童142雪域光芒韩红麒麟童143斜当(藏译)歌唱韩红麒麟童144喜玛拉雅韩红麒麟童145格桑花开韩红麒麟童146你不会回来韩红麒麟童147北京的金山上韩红麒麟童148走开陈琳竹书149变脸陈琳竹书150雨夜陈琳竹书151叶子陈琳竹书152女人陈琳竹书15313131陈琳竹书154花样年华陈琳竹书155满天风雪陈琳竹书156爱就爱了陈琳竹书157我挑我的陈琳/黑豹对唱竹书158GreatDay陈琳竹书159大话爱情陈琳竹书160展翅高飞陈琳竹书161生日心愿陈琳竹书162别怕有我陈琳竹书163最好的朋友陈琳竹书164天使的选择陈琳竹书165十二种颜色陈琳竹书166青菜鸡蛋面陈琳竹书167抱紧我别走陈琳竹书168我还是挑我的陈琳竹书169两个人的世界陈琳/杨坤对唱竹书170那一天杨坤竹书171牧马人杨坤华谊172爱简单杨坤竹书173穷浪漫杨坤竹书174无所谓杨坤竹书175123站起来杨坤竹书176月亮可以代表我的心杨坤竹书177我比从前更寂寞杨坤华谊178我尚雯婕华谊179你尚雯婕华谊180倾城尚雯婕华谊181信以为真尚雯婕华谊18223秒,32年尚雯婕华谊183一大片天空尚雯婕华谊184两个下雪的夜尚雯婕华谊185在梵高的星空下尚雯婕华谊186在世界中心呼唤爱尚雯婕华谊187我想我是你的女人尚雯婕华谊188敕勒歌腾格尔与苍狼乐队中唱广州189东方骆驼腾格尔与苍狼乐队中唱广州190嘎达梅林腾格尔与苍狼乐队中唱广州191San-BaiNo(你好)腾格尔与苍狼乐队中唱广州192小河淌水腾格尔与苍狼乐队中唱广州193爱你的日子腾格尔与苍狼乐队中唱广州194唱给黄河听腾格尔与苍狼乐队中唱广州195母亲湖的泪水腾格尔与苍狼乐队中唱广州196等郑源孔雀廊197包容郑源孔雀廊198不想郑源孔雀廊199缺点郑源孔雀廊200寒江雪郑源/储兰兰孔雀廊201一个人哭郑源/沈丹丹孔雀廊202情同手足郑源孔雀廊203擦肩而过郑源/刘冲孔雀廊204幸福恋人郑源孔雀廊205曾经爱过你郑源孔雀廊206过期的情书郑源孔雀廊207无情的温柔郑源孔雀廊208一万个理由郑源孔雀廊209真的用心良苦郑源孔雀廊210变了散了算了郑源孔雀廊211有情人终成眷属郑源/赵默孔雀廊212怎么会狠心伤害我郑源孔雀廊213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郑源孔雀廊214难道爱一个人有错吗郑源孔雀廊215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郑源孔雀廊216永远是朋友杭天琪英冠217追缘杭天琪英冠218中华民谣孙浩英冠219十九恋歌孙浩吕薇英冠220五星红旗刘媛媛刘媛媛221感恩刘媛媛刘媛媛222两个世界胡清蓝新二十一东方223公主复仇记陈好乐华圆娱224幸好陈好乐华圆娱225和寂寞说分手爱戴星光国际226听雪爱戴星光国际227夜光航线吴佩慈星光国际228爱是流动的立威廉星光国际229木兰情孙燕姿星光国际23088烦恼唐笑星光国际231一个人的北京肖飞星光国际232送别阎维文中唱广州233亲亲美人鱼甘苹星之光234阿姐鼓朱哲琴上海音像公司235InControl孟楠东乐236伞下又是一个雨天赵默孔雀廊237再唱山歌给党听索朗旺姆正大国际238有一个美丽的地方曲比阿乌中唱广州239回娘家李丹阳中唱广州240敖包相会吕继宏/乌日娜中唱广州241浏阳河李谷一中唱广州242大拜年卢秀梅中唱广州243大坂城的姑娘克里木中唱广州244在银色的月光下刘秉义中唱广州245人说山西好风光张也中唱广州246放风筝耿莲凤中唱广州247拔根芦柴花黄卓/王宝珍中唱广州248走西口陈琳/孟新洋中唱广州249马儿啊,你慢些走马玉涛中唱广州250洪湖水浪打浪宋祖英中唱广州251月牙五更万山红中唱广州252牧歌魏金栋中唱广州注:1、北京易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为“易柏文化”2、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简称为“海蝶”3、北京当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当然”4、西蒙恒源(北京)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西蒙”5、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麒麟童”6、新二十一东方艺术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新二十一东方”7、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竹书”8、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华谊”9、流行歌曲经典专辑简称“流行专辑”10、中国唱片广州公司简称“中唱广州”11、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简称“正大国际”12、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简称“孔雀廊”13、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星光国际”14、北京英冠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英冠”15、北京东乐影音文化有限公司简称“东乐”16、加中音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加中音”17、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星之光”18、北京红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红创”19、北京星光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星光国际”20、上海音像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音像”21、北京乐扑盛世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乐扑”22、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乐华圆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