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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硚口执字第00066-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6-08-24

案件名称

施磊诉陈兵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硚口执字第00066-1号申请执行人施磊,男性,1969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陈斌,男性,1978年5月29日出生,汉族。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硚民二初字第59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0年2月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陈斌3日内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陈斌的银行存款12042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熊向清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文新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