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双民重字第8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7-07
案件名称
刘春谊与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吕德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春谊,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吕德义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7-07
刘春谊与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吕德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长春市
民事案件
一审
刘春谊,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人民政府,吕德义
租赁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