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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蒸民一初字第771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3-19

案件名称

王庸纯等与河南平安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衡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庸纯,王香娥,易奇志,景章文,胡兴斌,中国外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河南平安运输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陈泳君,王钦宏,王再云,徐州飞燕汽车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二营业部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四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08年)》: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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