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金执字第1596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03-23
案件名称
王万英与王国庆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金执字第1596号王万英:你申请执行王国庆欠款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0525元。经执行已执行到位30000元,余款申请人表示放弃,本院于2015年1月5日向申请人支付30000元。执行费658元由申请人负担。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4)金民初字第161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