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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临罗执字第650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8-03-22

案件名称

解忠国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临罗执字第650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如芹、李晓山、李晓香与被执行人解忠国、李金自侵权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解忠国、李金自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解忠国、李金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