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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执字第2152号

裁判日期: 2015-01-12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张玉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2152号申请执行人张玉芝。被执行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公司。负责人梁凯,总经理。申请执行人张玉芝与被执行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13日做出的(2014)南民初字第526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玉芝于2014年10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初字第5263号调解书申请人申请执行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院(2014)南执字第2152号执行��件执行结案。执行员  彭春生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米 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