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京铁民初字第531号原告董淑华,女,1951年11月2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林宏,北京昊庭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世璋,男,1950年4月22日出生。被告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内花园胡同29号。法定代表人谢宝明,经理。委托代理人赵淼,男,1978年6月6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梁臣章,男,1983年2月23日出生。
原告董淑华与被告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法官王丹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林宏、朱世璋被告公交公司委托代理人赵淼、梁臣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董淑华诉称:2015年4月2日原告从北京市清河小营桥北公交站点乘坐被告下辖670路120015号公交车辆,当原告乘坐的该车辆快到西三旗路段时,车辆有一个很大的颠簸导致原告在公交车内摔倒,腰部摔伤。当时公交售票员报了警,警察来进行了询问,事后原告被送至沙河医院治疗,经CT片检查腰部骨折,之后到积水潭医院进一步治疗,安排4月4日至4月7日在积水潭医院下属医院水利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现原告共计经济损失58446.75元。请求法院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54502.75元;2、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3564元(33天,每天108元);3、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交通费380元;4、判令被告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150元(50元/天、3天);被告支付营养费1650(50元/天,33天)。以上共计60246.75元。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公交公司辩称:我方认可与原告的运输合同关系;认可起诉状中的时间、地点、原告摔伤过程;对医疗费、护理费我方没有意见;认可住院伙食补助费,我方同意赔偿;我方认可原告方产生了交通费,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我方希望法院酌情支持原告的部分交通费;营养费因没有医嘱,请法院酌情判定,对营养费标准50元/天没有异议。
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2日原告乘坐被告下辖670路120015号公交车辆,当原告乘坐的该车辆快到西三旗路段时,车辆有一个很大的颠簸导致原告在公交车内摔倒,腰部摔伤原告被送至沙河医院治疗,之后到积水潭医院进一步治疗,诊断为腰椎骨折,积水潭医院建议转入北京水利医院住院,原告于同年4月4日至4月7日在北京水利医院进行了手术,出院诊断为“腰1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骨折”,期间原告自行支付医疗费52702.75元,矫形器费用1800元。北京水利医院出具陪护证明原告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一个月需陪护一人,被告方认可双方协商一致护理费标准为每天108元。原告提交停车费、加油费票据证明交通费支出380元,原告称其家住昌平区沙河镇。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影像诊断报告单、住院收费票据和明细、门诊收费票据、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乘坐被告的公交车,双方之间形成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关系。被告应将原告安全运送到目的地,原告在乘车过程中受到伤害,被告作为承运人,应对原告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原告主张的各项请求,本院审核确认如下:原告自行支付医疗费52702.75元,矫形器费用1800元,被告亦同意支付,本院予以支持;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3天,每天50元,被告亦同意支付,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护理费3564元,北京水利医院出具了关于护理期限的证明,被告认可护理费每天108元是双方协商一致的金额,亦同意按照3564元支付,本院予以支持;关于交通费,被告认可实际产生交通费,但提出原告提交的部分交通费票据不能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本院结合其就医情况酌定为100元。关于营养费,原告未提交相关证据,考虑其具体伤情,本院酌情支持营养费500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董淑华医疗费五万四千五百零二元七角五分、住院伙食补助费一百五十元、护理费三千五百六十四元、营养费五百元、交通费一百元,共计五万八千八百一十六元七角五分;
二、驳回原告董淑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三元,由原告董淑华负担十五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客运分公司负担六百一十六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员 王 丹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斯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