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大执字第00155号
申请执行人:徐中英,女,汉族,退休,住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
被执行人:孟现廷,男,住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徐中英申请执行孟现廷赡养费纠纷一案,于2015年7月24日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工资账户,2015年7月24日申请人同意以冻结的被执行人工资来发行还款义务至付清时止,本案按和解结案。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该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大执字第00155号执行案件。如被执行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重新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方乃光
审判员 邹 明
审判员 周 全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程晓晓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