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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滦刑重字第2号

常某合同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滦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7-20
公开日期
2015-08-03
所属地区
滦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合同诈骗
当事人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常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二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