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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涡民一初字第00975号

龚文亮诉程效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7-11
公开日期
2015-11-19
所属地区
涡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涡民一初字第00975号本院于2015年6月4日对原告龚文亮诉被告程效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涡民一初字第00758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一页第三行“(2014)涡民一初字第00758号”应更正为“(2014)涡民一初字第00975号”。

审判员  高芳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杨洋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