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温民执字第76号申请执行人吉红霞,女,1971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温泉镇温泉路36号1号楼三单元3号。被执行人张林虎,男,1986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温县温泉镇小南张村东大街1排1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吉红霞与被执行人李兴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15年1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温民执字第7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友谊
审判员 闫西京
审判员 杨得坡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张振兴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