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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庐江执字第00877号

章家文与蔡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27
公开日期
2015-08-27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庐江执字第0087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章家文与被执行人蔡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蔡军拒不履行本院(2014)庐江民一初字第03896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蔡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