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泽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深执字第00078号申请执行人刘敬召。被执行人许书涛。被执行人刘士保。关于申请执行人刘敬召与被执行人许书涛、刘士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对深泽县人民法院(2014)深民二初字第0021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亚光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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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敬召与许书涛、刘士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裁定书
河北省深泽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深执字第00078号申请执行人刘敬召。被执行人许书涛。被执行人刘士保。关于申请执行人刘敬召与被执行人许书涛、刘士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对深泽县人民法院(2014)深民二初字第0021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张亚光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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