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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民诉前调字第225号

原告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陶庭福、崔冬梅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陵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24
公开日期
2019-12-24
所属地区
南陵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原告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陶庭福;崔冬梅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