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焉垦民初字第00219号原告李某,男,86岁。委托代理人李兵,无固定职业。委托代理人魏勇,新疆凤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龙某,女,74岁。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龙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李某于2015年6月14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李某负担。
审判员 李文建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孙 文 来源:百度“”
李某与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焉垦民初字第00219号原告李某,男,86岁。委托代理人李兵,无固定职业。委托代理人魏勇,新疆凤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龙某,女,74岁。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龙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李某于2015年6月14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李某负担。
审判员 李文建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孙 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