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定民初字第02375号原告薛某某,男汉族。被告陈某某,男,汉族。本院在审理薛某某陈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我已与被告私下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薛某某负担。
审判员 沈效飞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 琰 来源:百度搜索“”
薛某某诉陈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定民初字第02375号原告薛某某,男汉族。被告陈某某,男,汉族。本院在审理薛某某陈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我已与被告私下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薛某某负担。
审判员 沈效飞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 琰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