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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青川民初字第585号

青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申卫华、王明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青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06-24
公开日期
2015-06-29
所属地区
青川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青川民初字第585号本院于2014年11月14日对原告青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申卫华、王明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4)青川民初字第585号民事判决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

裁定如下:(2014)青川民初字第585号民事判决书第4页顺数第17行“被告申卫华、王明蓉未按照合约定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补正为“被告申卫华、王明蓉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代理

审判员 王 勇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张婷婷 来自